
公安知識:行政處罰程序
【模擬演練】根據(jù)《行政處罰法》下列有關行政處罰程序說法正確的有( )
A.公安局對張三作出15日行政拘留決定,應當主動在三日內舉辦聽證會,并最終依據(jù)聽證筆錄作出處罰決定
B.工商局對張三作出100元罰款處罰決定,可以當場作出處罰決定但需要當場填寫并交付行政處罰決定書
C.工商局工作人員可以對在違法行為地無住所的游客張三作出罰款50元的罰款決定并當場收繳罰款,但是需要在收到罰款后2日內交至指定銀行
D.工商局對逾期不繳納罰款的行政相對人可以按每日百分之三的比例加處罰款
【答案】D【解析】行政處罰的可申請聽證處罰種類當中不包括行政拘留處罰。且行政處罰聽證的啟動方式只包括依申請被動聽證,且行政處罰聽證沒有筆錄排他原則,最終的行政處罰決定并不是應當依據(jù)聽證筆錄作出。故A選項說法錯誤。
對個人作罰款50元以下罰款,才可以適用簡易程序,當然也需要制作《當場處罰決定書》?!懂攬鎏幜P決定書》經執(zhí)法人員簽名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簽名或蓋章。故B選項說法錯誤。
對于不當場收繳事后難以執(zhí)行的,可以當場收繳罰款。但是應由執(zhí)法人員當場收繳罰款后二日內交至行政機關;在水上當場收繳的罰款,應當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內交至行政機關;行政機關應當在二日內將罰款繳付指定的銀行。故C選項說法正確。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shù)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故D選項說法錯誤。故本題答案選D。
人民警察義務有哪些?
人民警察義務的主要內容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條規(guī)定:“人民警察必須做到:(一)秉公執(zhí)法,辦事公道;(二)模范遵守社會公德;(三)禮貌待人,文明執(zhí)勤;(四)尊重人民群眾的風俗習慣?!边@是對人民警察在履行職務過程中的行為要求,是人民警察職業(yè)道德方面的義務。
(一)秉公執(zhí)法,辦事公道。
秉公執(zhí)法,辦事公道,其核心就是一個“公”字,即要做到出以公心,不為權勢、金錢、私情和其他私利所動,剛正不阿,公正無私,不偏不倚,不枉不縱,在執(zhí)法辦案和辦理一切事務中堅持“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為準繩”和“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法制原則,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尊嚴。
(二)模范遵守社會公德。
社會公德是一定社會中被社會所有成員共同確認并自覺遵守的基本道德準則,它是道德的重要組成部分。社會公德是在社會人際交往和社會公共生活中形成的,反映社會人際交往和社會公共生活的要求,是調整人們在社會人際交往和社會公共生活中的行為和道德準則。社會公德是所有社會成員都必須普遍遵守的行為準則,任何社會成員,不論其社會身份如何,都要遵守社會公德。
(三)禮貌待人,文明執(zhí)勤。
人民警察必須做到文明辦事,禮貌待人,接待群眾熱情耐心,態(tài)度和藹,杜絕“冷、硬、橫、推”不良作風。執(zhí)勤中依法辦事,不卡壓,不刁難,不惡語傷人,不冷嘲熱諷,不講粗話、臟話,對犯罪嫌疑人、罪犯實行文明管理,不打罵,不體罰虐待,實行人道主義。
(四)尊重人民群眾的風俗習慣。
我國幅員遼闊,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各地區(qū)、各民族都有自己的風俗習慣、宗教信仰,人民警察必須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各地區(qū)、各民族的習俗,成為維護民族團結的模范。
共基礎知識公安執(zhí)法常識:通緝令
一、通緝的概念
通緝,是公安機關通令緝拿應當予以逮捕但卻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的一種偵察活動。我國《刑事訴訟法》關于通緝的規(guī)定見于該法第155條,具體內容如下:
(1)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發(fā)布通緝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
(2)各級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qū)以內,可以直接發(fā)布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qū),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機關發(fā)布。
二、通緝令的發(fā)布主體
由上述法條規(guī)定可知,通緝令的發(fā)布權只掌握在公安機關手中,其他機關沒有此項權力。學過《刑事訴訟法》的同學應該知道,檢察機關有某些案件的偵查權。
如果,檢察機關在辦理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時,發(fā)現(xiàn)犯罪嫌疑人應當逮捕而在逃,或已經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脫逃等情形時應當怎么處理呢?
根據(jù)有關法律規(guī)定可知,檢察機關在上述情形下,經過檢察長的批準,可以做出通緝決定,然后交由公安機關發(fā)布通緝令。值得強調的是,檢察機關有決定通緝的權力,但沒有直接發(fā)布通緝令的權力。
三、通緝令的發(fā)布范圍
根據(jù)刑訴法第155條第2款可知,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區(qū)域內,可以直接發(fā)布通緝令。如果超出自己的管轄區(qū)域,則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機關發(fā)布。
需要在全國范圍內或者跨協(xié)作區(qū)發(fā)布通緝令的,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公安廳、公安局報請公安部,由公安部發(fā)布通緝令。
四、通緝對象
根據(jù)刑訴法第155條可知,通緝對象只能是依法應當予以逮捕但卻在逃的犯罪嫌疑人。
此處,所稱應當逮捕但卻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當然包括之前已經被逮捕,但卻在羈押期間逃跑、脫逃的犯罪嫌疑人。
對于那些不需要逮捕或者已經被逮捕并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則不能也不必要進行通緝。
以上,就是我國《刑事訴訟法》中有關通緝的規(guī)定,希望通過這次探討,能夠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這一知識點。為了檢測大家的學習效果,我為大家準備了一道題目,內容如下:
江蘇省A縣公安局,將犯罪嫌疑人張某押解至看守所。途中,張三在他人策應下脫逃至安徽省B縣,那么針對張某的通緝令,應由哪個機關發(fā)布?
【解析】:由于A縣屬江蘇省管轄,A縣公安局不能直接報請安徽省公安廳發(fā)布通緝令。所以,A縣公安局只能逐級上報至公安部,由公安部發(fā)布通緝令。
公安基礎知識:什么是“惡勢力”組織
《刑法》這樣解釋: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qū)域或者行業(yè)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
惡勢力一般為三人以上,糾集者相對固定,違法犯罪活動主要為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等,同時還可能伴隨實施開設賭場、組織賣淫、強迫賣淫、販賣毒品、運輸毒品、制造毒品、搶劫、搶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眾“打砸搶”等。
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有四個方面的特征:
①形成較穩(wěn)定的犯罪組織,人數(shù)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
②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
③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④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qū)域或者行業(yè)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突發(fā)事件中公安機關的應急處置措施
公安執(zhí)法常識:突發(fā)事件中公安機關的應急處置措施
社會安全事件發(fā)生后,組織處置工作的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并由公安機關針對事件的性質和特點,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家其他有關規(guī)定,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應急處置措施:
(一)強制隔離使用器械相互對抗或者以暴力行為參與沖突的當事人,妥善解決現(xiàn)場糾紛和爭端,控制事態(tài)發(fā)展;
(二)對特定區(qū)域內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設備、設施以及燃料、燃氣、電力、水的供應進行控制;
(三)封鎖有關場所、道路,查驗現(xiàn)場人員的身份證件,限制有關公共場所內的活動;
(四)加強對易受沖擊的核心機關和單位的警衛(wèi),在國家機關、軍事機關、國家通訊社、廣播電臺、電視臺、外國駐華使領館等單位附近設置臨時警戒線;
(五)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規(guī)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事件發(fā)生時,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依法出動警力,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依法采取相應的強制性措施,盡快使社會秩序恢復正常。
公安專業(yè)知識:行政訴訟制度
行政訴訟制度,是指人民法院通過依法行使行政審判權對行政機關(包括公安機關)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并作出裁決,以促使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法律制度。
根據(jù)我國《行政訴訟法》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主管審理行政案件,對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所以,行政訴訟實際上是人民法院對行政機關行政行為的司法審查,是對行政機關執(zhí)法活動的司法監(jiān)督。建立行政訴訟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最終能夠通過訴訟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對于保障人民民主,實現(xiàn)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和加強廉政建設,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威信,從而實現(xiàn)依法治國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具有重要的意義。